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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政策/观辰软件项目定制服务条款

软件项目定制服务条款

1)观辰(或其合作伙伴)为客户开发应用软件项目或产品,首先将分析客户需求并做系统结构预设计,以初步估算开发工作量(项目开发完成大致需要的建设的数据表数量或需要投入的总人时工作量),并由此预估开发服务费用(观辰按¥1000/数据表¥100/人时(远程)¥200/人时(上门)标准收取开发服务费,观辰合作伙伴自主定价)。

2)客户委托观辰(或其合作伙伴)基于智能软件平台InfoSeries开发应用软件,委托合同签定并生效后叁个工作日内,客户向观辰(或其合作伙伴)按约定比例一次性支付软件预估算开发服务费。

3)客户按约定比例预支付软件预估算开发服务费后,观辰(或其合作伙伴)即开始客户委托应用软件系统的开发与测试工作,并在约定时间内向客户完成成品交付(提供试运行授权文件、安装、调试软件系统、功能展示与操作使用培训)。

4)观辰(或其合作伙伴)完成委托开发项目的成品交付后,客户应在约定时间内(试运行授权文件有效期内)完成软件系统的测试完善工作,此期间观辰(或其合作伙伴)随时保持与客户沟通,解决新发现问题、完善调优软件系统。客户应有效组织自身工作人员积极投入软件系统的培训和测试工作,以保障项目顺利、不延时地正式投入运行。

5)客户应在条款4)约定内容完成(已发现的各项问题得到解决)后叁个工作日内为观辰(或其合作伙伴)结算委托开发项目已完成的开发服务工作量,并按条款1)约定单价为观辰(或其合作伙伴)结清开发服务费尾款。同时按系统实际完成配置开发的数据表单数量为观辰(或其合作伙伴)支付正式平台使用授权费。

6)在条款5)内容完成后贰个工作日内,观辰为客户软件系统签名发布正式授权文件,客户将授权文件导入系统后即可永久激活系统并正式运行使用。

7)在条款6)内容完成后,如果客户需要,观辰(或其合作伙伴)可继续就已交付的应用软件系统提供新功能开发配置服务,收费标准按条款1)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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